最后,应坚持扶优扶强,支持骨干光伏企业加快发展,对重点光伏企业加强行业管理和监督,组织协调并管理重点光伏企业认定工作。通过认定的光伏企业可在资金扶持、承担国家项目、金融信贷等方面享受国家有关鼓励政策。
而要使我国光伏产业的发展尽快走出目前的困境,不但要积极推动光伏产业重组整合,还要把产业发展与上网应用联系起来。通过夯实上网基础,推动电力体制改革,促进商业模式创新。
一是完善上网补贴政策。要体现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按区域太阳能资源情况确定上网电价,并且电价需适时随产业的发展进行调整。另外,上网电价要与电力的品质挂钩,“电力”也是一种商品,应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即电力输出稳定、质量好、可预测,价则高。
二是完善项目管理和并网技术标准。国家各相关部门以及电网公司之间加强协调,统筹规划全国太阳能发电项目建设。一方面应组织力量研究制定全国太阳能资源的开发目标和方案,优先开发太阳能资源丰富、当地消纳容量大、电网输送能力强区域的太阳能资源;另一方面组织开展光伏发电并网技术研究,制定大型光伏电站以及建筑领域应用太阳能光伏发电的设计、施工、验收等技术标准,确保电网运行安全稳定。
三是尽快破解并网“瓶颈”。针对分布式能源和与之相互依存的微网系统发展特点,推动《电力法》和《可再生能源法》修订,探索基于“合同能源管理”的“自建自发就近使用”的光伏发电全新模式,寻求“用户、电网、投资方”等相关利益方互利互惠的解决方案。
四是加快商业模式创新,推动分布式发电系统建设。在当前的光伏产品价格水平下,光伏系统投资约为1.3万元/kW,发电成本约在1元~1.5元/千瓦时之间,基本上与东南沿海地区高峰时段的工商业用电持平。鼓励在用电成本高、电力紧缺且经济条件允许的地区,大力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低压入网,实现“就地发电、就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