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机在“屋顶”光伏发电
从应用的类型来看,可以将太阳能光伏发电的应用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太阳能光伏电站发电后由国家电网进行并网收购;二是太阳能光伏电站发电后完全自用与消化;三是太阳能光伏电站发电后在用户侧与电网输电合并使用(光伏电微网技术)。
而在如何扩大光伏内需应用的思路上,由于前几年的基本观点是“要有广阔的地面空间”,于是西部地区的广阔大地一时间成为了“热土”,大型的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站也随之大量地出现。但是,在“壮观”的背后所显现的则是现实的困局。
大型的光伏发电站虽然建成了,但电发给谁呢?在这种情况下,“西电东输”似乎成为了唯一的选择,但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则是难上加难。这是因为,在传送能量密度相对较低的光伏电能的过程中,不仅需要层层升高电压,还要配套新建一系列高压、超高压的输变电装置,并且在到达了目的地后,还要经过层层降压后才能够使用,传送的成本相当高,并且规模化传送的各种条件也还远没有具备。
鉴此,原来的基本思路在实际的应用中遭遇到了“经济合理性”的挑战,思路的改变也就成为了必然,“自发自用、内需转机在屋顶”也逐渐开始成为了扩大光伏发电内需的基本观点,而此次的调查结果也证实了这一点。
根据调查的分类数据显示:主要以“屋顶”为安装平台的“分布式”装机容量,近两年来的增长幅度极高。2011年与2010年相比,增幅提高了109.14%;2012年(预计)与2011年相比,预计增幅将提高147.68%。
而实际上,在全球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中占据了超过70%份额的欧洲,采用的基本模式也就是“分散开发、自发自用”的模式,其最明显的特点就是充分利用了“屋顶”来扩大光伏发电的内需。
技术升级
发展薄膜太阳能技术
9月6日,欧盟刚刚针对中国光伏晶硅组件、硅片、电池等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使产量占世界60%的晶硅太阳能企业雪上加霜。面对美国的双反和欧盟的反倾销,中国光伏产业的出路何在? “薄膜太阳能之父” 拉尔斯•斯托特(Lars·Stolt)的回答是:应以技术升级应对反倾销,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从新产品上找到突破口。
9日,拉尔斯•斯托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光伏企业为全球光伏产业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中国光伏企业在降低光伏产品价格方面的贡献巨大,降低产品价格创造了更大的市场,而扩大的市场对各方都是有益的。”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