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欧盟的贸易保护是一种极为短视的行为。此次的光伏立案貌似“呵护”欧盟企业,实则生硬地将欧企置于违背经济运行规律的国家保护状态之下,进而导致这些欧企的竞争力进一步衰退。因此,从中长期而言,欧委会是“害了”欧企。这就如同欧洲青蛙遇到了中国青蛙的挑战,现在欧委会的做法是将欧洲青蛙围赶在一个深井里加以呵护,但岂知长此以往,欧洲青蛙就真地变成“井底之蛙”了。
美国对华反倾销还没消停,欧盟又挑起战火,真是雪上加霜。美国商务部5月已裁定中国太阳能产品存在大幅倾销,将实施高额的关税惩罚。尽管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在10月3日举行听证会,但美国的光伏市场的丧失,如果只是从经贸层面看,应已回天无力。当前,中国光伏企业可谓面临欧美的双面夹击,前有美洲豹,后有欧洲犬。
郎咸平教授指出,面对欧盟此次挑起的贸易战,中国应该迎头而上。除了外交手段之外,针对欧盟的产品中国也要积极实施双反。中国光伏产品的出口额约同于去年中国从欧盟进口汽车整车的总额,那么,中国为何不从欧盟的整车下手?众多的欧企早就在中国实现过半的营业额了,因而其它双反“垛口”的选取易如反掌。中国酒业协会葡萄酒分会已向中国商务部递交申请,要求商务部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葡萄酒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就是一个极佳的示范。
面对欧债危机,面对欧企的不景气,欧盟要做的不是抡起保护主义的大棒,而是要从宏观层面尽快全力着手南欧猪国的债务与银行危机的解决,进而解围欧债危机,为欧企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同时要促使欧企提高核心竞争力,回避不是办法。对此次光伏双反立案,欧盟分别有9、15个月期限作出初裁和终裁,欧委会应该在这个期间加以审慎权衡,切不可念德国小部分企业主之私利而置中欧贸易之大局于不顾。欧盟至今仍深陷欧债危机的泥潭而不可拔,可以坦言的是与中国需要欧盟相比,欧盟更需要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