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3 中国光伏遭多方“围剿”
2012年对于中国光伏产业来说,是极其悲剧的一年,欧美印多国抡起了对华光伏产品的双反“大棒”。
2011年10月,美国太阳能电池生产商SolarWorld要求对中国75家相关企业展开“双反”调查。
2011年10月1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予以立案调查。
2011年11月8日,美国商务部对华光伏产品“双反”调查立案。
2011年11月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从中国进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给美国相关产业造成了损害。
2012年3月,美国商务部初裁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征收2.9%至4.73%的反补贴税。
2012年5月17日,美国商务部发表声明称,初步裁定对从中国进口的光伏产品(主要是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征收31.14%至249.96%的高额反倾销税。
2012年7月,德国SolarWorld公司向欧盟正式提交申诉请求,要求对中国光伏企业进行反倾销调查。
2012年9月6日,欧盟委员会决定对华光伏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
2012年11月8日,美国对华光伏产品“双反”终裁落地,美方将针对中国相关生产和出口企业征收介于18.32%至249.96%的反倾销关税,以及介于14.78%至15.97%的反补贴关税。
2012年11月8日,欧盟委员会再次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电池板及其主要部件启动反补贴调查。
2012年11月23日,印度反倾销局对外宣布,其根据印度太阳能生产商协会申请,决定对来自中国大陆、中国台北、马来西亚和美国的太阳能电池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2012年12月7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修改了对原产于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电池作出的反倾销终裁决定。其中,尚德电力修改后倾销幅度为29.14%、天合光能为18.32%、其他中国普片企业反倾销幅度为249.96%,而单独税率申请的企业修改后的倾销幅度都为24.48%。
OFweek点评:毫无疑问,各国的“双反”调查给国内光伏产业带来的灾难已近乎“灭顶”, 欧美印的贸易保护自是不义,但也让中国光伏业自身的软肋暴露无遗。不管美国还是欧盟和印度,发起的光伏反倾销、反补贴调查都没有赢家,因为这是对一个产业生存链条的完全破坏。虽然“危”在当下,但是也给真正具备技术、品牌和产能实力的企业提供了扩大优势地位和市场份额的良好机会,将倒逼行业加速洗牌和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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