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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光伏市场2013年扩大至2.5万亿日元,雇员21万人
:“日本光伏发电系统的国内市场2013年度扩大到了2.5万亿日元,与白色家电市场的规模等同。”——在日本经济产业省8月8日召开的新能源小委员会上,日本光伏发电协会(JPEA)公布了这一统计结果。
日本光伏发电协会表示,因可再生能源电力固定价格收购制度的开始实行,日本光伏发电系统市场迅速扩大,从2011年度的约6700亿日元,到2013年就达到了2.5万亿日元左右。这里所说的光伏发电系统市场,除了光伏板,逆变器,受变电设施,架台及接线盒等设备,还包括土地平整,基础施工,安装及配线等施工以及设计和管理等系统设置相关事业。
2.5万亿日元的市场规模能够与日本的白色家电市场相匹敌。日本市场中,销售额流失海外的主要是光伏板,销售供货额的海外流失率为9.3%。就是说,2.5万亿日元的9成以上是在日本循环的。另外,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雇佣也日益增加,据称从事光伏发电系统生产,销售及施工的直接雇用人数约为9万人,加上周边产业的从业人员,总雇用人数约为21万人。
回归市场:德国新版《可再生能源法》观察
德国《可再生能源法》(2014版)已完成修订程序,于8月1日起颁布实施。新法严格限制可再生能源年度新增规模,并重新引入了市场招标机制。
据了解,2012版《可再生能源法》仅对光伏发电确定了年度新增规模。2014版《可再生能源法》则将年度新增规模限定范围从光伏扩展至风电、沼气发电,以有计划地调节可再生能源发展,提高可预测性。
新法规定,对可再生能源项目全面引入市场机制。一是自2014年8月1日起所有500千瓦以上的新建设备,以及自2016年1月1日起所有100千瓦以上的新建设备,均须采用直接市场竞价销售模式。二是引入招标机制,通过招标确定补贴额度。2015年起,在试点阶段针对地面光伏电站采用新的招标模式;最晚自2017年起,通过招标确定可再生能源的补贴额度。今后该法还将继续修改,以便将新的招标模式应用于其他类型的可再生能源。
观察人士指出,包括中国在内的诸多国家往往将招标机制用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初期。而德国在可再生能源发展到高级阶段后又回归招标制,意在让可再生能源回归商品属性,通过市场竞争,确定最低成本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