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反”调查的动机起因
2012年10月,美国开始对从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组件征收反倾销、反补贴关税,据称是美国发现中国公司接受了政府补贴,并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具体税率是18.32%至249.96%的反倾销税,以及14.78%至15.97%的反补贴税。两税合计,美国商务部对尚德电力征收约36%的关税,天合光能面临约23.75%的关税。另外,逾100家中国生产商和出口商面临约31%的关税,其他中国企业则会面临逾250%的关税。
不过,美国的裁决并不像欧盟那样,将全产业链纳入监管,而是留下了口子。整个光伏行业制造业的环节从最上游至最下游分别是:多晶硅料、硅碇、硅片、电池片、组件。美国商务部的裁决针对的是中国光伏电池片或使用中国光伏电池片的组件产品。
这意味着,只要中国的光伏组件采用了不是来自中国大陆的电池,可以绕过“双反”,迂回进入美国市场。而中国台湾正是承接中国电池代工最主要的地区。自美国开始征收关税以来,不少中国太阳能组件制造商就一直在台湾购买电池,为美国市场生产太阳能组件。台湾的大部分产能都已经用于满足那些试图躲避美国关税壁垒的公司的需求。
因此,“双反”始作俑者德国Solarworld集团旗下美国子公司在2013年最后一日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和美国商务部递交申诉力促弥补双反税率漏洞的物证,要求对涉台的太阳能电池产品加税。
双反整了哪些企业?
反补贴初裁结果:
在2014年6月3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华输美晶硅组件反补贴调查初裁。初步认定中国出口到美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获得超额政府补贴,补贴幅度为18.56%至35.21%。在遭课税的厂商与产品中,以无锡尚德遭课35.21%的关税最高。天合光能遭课18.56%,其他遭控诉的中国太阳能厂,初步判定税率为2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