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协鑫朱共山:建议免征太阳能电站土地使用税、公开可再生能源补贴
协鑫集团董事长、保利协鑫董事局主席、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朱共山,作为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在“两会”期间提交了总计六份提案。这些提案涉及了“双燃料”技术、免征光伏电站土地使用税、公开可再生能源补贴等诸多领域,或可看出未来协鑫集团的部分战略重点、光伏企业现存问题及可供参考的解决路径。
建议免征太阳能电站土地使用税
针对太阳能电站开发中实际存在的土地相关税费问题,朱共山建议免征太阳能电站土地使用税。
他指出,2014年全国新增并网光伏发电容量1060万千瓦,约占全球新增容量的四分之一,但和年初制定的1400万千瓦目标还有不小差距。主要的障碍集中在项目用地方面的政策限制。不同地区的相同项目,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差距较大,有失市场公平。光伏电站土地使用税,也增加了光伏电站投资成本。
提案建议:
有关部门可考虑免征光伏电站的土地使用税。一方面,参照国家对常规火力发电基于《国家税务局关于电力行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政策,享受相关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另一方面,同属于电力行业的光伏,其发电环保无污染、无碳排放,应享受此政。
他表示,国家常规火力发电基于《国家税务局关于电力行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政策享受相关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而同属于电力行业的太阳能发电环保无污染、无碳排放,更应享受此政策,以真正政策倾斜鼓励太阳能这样的环保清洁的可再生能源,促进能源结构的调整优化。
公开可再生能源补贴
可再生能源补贴方面,朱共山指出,可再生能源目前仍需国家补贴来撬动行业的发展。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截至2014年,作为我国主要的可再生能源产业,风电累计并网容量9637万千瓦,太阳能发电并网容量2652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已超过全部发电量的20%。但可再生能源补贴存在着资金收支缺乏公开性、补贴不到位的问题。据统计,截止2014年年底,补贴的资金缺口累计将超过140亿元,增加了企业的财务负担,并导致产业链中的债务转移,形成“三角债”现象。
提案建议:
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可据下一年电力需求增长情况,估算补贴资金征收总量、发布年度的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资金总额及年度发展计划、敦促电网企业执行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全额保障性收购、加强补贴发放的监管、对补助资金实行按季预拨、年终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