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屋顶建光伏发电 余电上网可赚钱

居民屋顶建光伏发电 余电上网可赚钱

9月14日,东莞市发改局公布了《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市民公开征求意见。办法要求简化相关程序,以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及管理,促使光伏行业健康良性发展。

居民项目简化办理并网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配电网,按照“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运营,并具备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但屋顶擅自架设的砖混结构支架或设备用房不属于光伏项目设施。

发改局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权限实行备案制管理,按照“先建成先分配”和“采用本市主材优先分配”的原则,即企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完成备案登记,建成竣工并符合并网验收条件后,根据并网验收意见单的出具时序,依次将项目纳入指标管理范围。

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施工,具备验收条件后向东莞供电局发起备案登记。对使用本市企业(或总部在本市)生产的光伏组件、逆变器的项目优先纳入指标管理范围。对于居民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用电性质为居民用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东莞供电局按照简化程序办理并网手续,原则上不超过45个工作日办理期限。

必须具备实时监测功能

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企业必须是东莞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东莞市辖区内已完成施工装机容量超过1兆瓦的光伏项目或累计完成施工装机容量超过1.5兆瓦容量的光伏项目。项目建设使用的太阳能组件,其生产企业必须进入工信部名录或产品通过TUV国际产品质量认证,且须为A级品质,其中薄膜的光电转换率不得低于12%,并须提供10年工艺质保和25年功率不低于额定功率 80%有限质保。逆变器必须是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且达标的产品,并提供不低于5年的质保。

分布式光伏项目必须具备实时监测功能,发电量等有关信息要具备接入移动设备APP的能力。

项目施工单位对已建成的项目的安全运转情况要连续5年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并记录。市发改局负责行业监管职责,负责监督全市分布式光伏施工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未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视情节严重将进行通报批评等处罚。

并网和运行均免费

办法称,分布式光伏项目专项资金补助范围、标准及流程按照东莞市年度分布式光伏项目专项资金补助申请通知及对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分布式光伏项目采取事后补助。市发改局负责全市分布式光伏项目专项资金补助划拨工作。东莞供电局负责全市分布式光伏项目国家补贴的转付及垫付,其中企业项目按照国家公开可再生资源补贴目录并在国家补贴资金划拨到位之后办理转付,居民项目按照南方电网相关规定及补贴时限办理先行垫付。

接入公共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以及因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东莞供电局投资建设。接入用户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用户侧的配套工程由项目单位投资建设。

东莞供电局负责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全部发电量、上网电量分别计量,免费提供并安装电能计量表。东莞供电局在有关并网接入和运行等所有环节提供的服务均不向项目单位收取费用。

享受电量补助政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东莞供电局负责向项目单位按月转付国家补贴资金,按月结算余电上网电量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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