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额制考核办法或将出台 弃光限电将成历史?

OFweek太阳能光伏网 中字

目前在配额制方面国家能源局已经有所表态,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强制考核办法的出台已经提上了日程。而在电网建设方面,国家能源局在文件中表示,将适时推动陕北电力外送通道建设,积极推进新疆、呼盟、蒙西、陇彬、青海等地电力外送通道论证,力争实现“十三五”期间新增“西电东送”输电能力1.3亿千瓦,按期达到规划目标;坚持分层分区、结构清晰、安全可控、经济高效原则,进一步调整完善区域电网主网架,提升电压等级电网的协调性,加强区域内省间电网互济能力,提高电网运行效率,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

如果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强制考核办法顺利出台,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完善,在可再生能源逐步替代化石能源的大势之下,再加上光伏市场的不断成熟,困扰行业多年的弃光限电有望成为历史。

补贴拖欠问题依然棘手

资料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累计开发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补贴缺口约600亿元人民币。而保守估计,2017年仅仅是光伏发电的装机增长就带来300亿元以上的补贴需求,加上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形式的补贴需求,2017年底补贴缺口有可能突破1000亿元,补贴拖欠问题正成为整个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的痛点。众所周知,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补贴来源于销售电价中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附加费,然而这些支撑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的资金在征收过程中却并不顺利。

国家能源局在文件中表示,目前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应收尽收的难度较大,实际征收仅85%左右,其中的缺口主要是自备电厂未足额缴纳电价附加资金,主要集中在新疆、内蒙古、甘肃和山东等地区。造成自备电厂征收率较低的原因,一是征收没有强制措施,如遇企业故意不交,负责征收的财政部专员办和电网企业基本没办法;二是自备电厂和配套高耗能产业是本地的纳税和就业大户,所缴纳的基金基本需要上缴国家,地方政府部门征收积极性不高。对此,国家能源局表示将推动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的征收力度,明确地方的主体责任,调动地方积极性。特别是对新疆、甘肃等自备电厂较多的省份,将会加大本地区电价附加征收力度。

然而就算是剩余的15%的可再生能源附加费全部征收完毕,相对于庞大的补贴缺口来说也是杯水车薪。在我国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国家正在降低企业的税费,以减轻企业的负担,在此情况下,扩大可再生能源基金来源、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的也显得不太现实。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解决补贴拖欠或许是一个可以探讨的替代方案,但又会推高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对此国家能源局表示,下一步有关部门将结合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基金收支情况等因素,择机研究可再生能源附加征收的相关政策,并商请各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可行的不增加企业经营成本的方法,有效解决补贴拖欠问题。

对于加速可再生能源发展及其弃光限电问题,国家能源局都直接给出了解决办法,而且已经卓有成效。比如在最新的数据中,我国的弃光率已经得到控制。然而面对补贴拖欠问题,国家能源局却显得有点心有余而力不足,从目前的政策来看,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领域的补贴正在加速退场。据了解,风电补贴将在2020年至2022年的时间里完全退场,而光伏发电在2020年将实现平价上网,对补贴的依赖也在逐步降低。所以总体来说,在没有新的有效政策出台的情况下,补贴拖欠可能会成为一个长时间困扰行业的问题,直到补贴全部退场之后一两年的时间里,巨额的补贴缺口才有可能补上。

此外,国家能源局还在降低行业成本、完善用地政策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和探讨,明确了光伏项目的相关用地政策,并表示将进一步优化企业投资环境,降低可再生能源开发成本,减少土地成本及不合理收费,通过绿色金融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制止和纠正乱收费等增加企业负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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