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则
-光伏产业的非典型“国进民退”告警补贴下调不宜过快-
虽然官方发文不承认国进民退,但在光伏行业,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但这并非是官方的意志主导,也并非是典型的“国进民退”。
根据智汇光伏王淑娟女士整理的资料显示,10个领跑者基地参与的企业众多,最终有权益中标量的共19家企业。其中,12家央企、国企,7家民营企业。7家民营企业的权益中标量为1168MW,占总23.4%;而且,基本是跟国企采取了联合体投标的方式,民企对中标的项目,仅有晶科宝应和正泰白城两个项目,而与之鲜明对比的是,央企很多都是独立投标中标的,如下表所示:
但笔者认为这是非典型的“国进民退”现象。相较典型的“国进民退”现象中国企在政府支持或自身垄断情况下独享高额利润而言,光伏行业出现这种情况只能说明光伏电站在补贴加速下调、政府高层反对杂音、补贴不到位等多种因素下,变成了一个不赚钱的行业。对民企而言,领跑者已成鸡肋。而国企则由于政府对于环保与清洁能源的政策导向,将领跑者看做政治任务,往往IRR预期下调至6%甚至以下,这还是在国企融资环境好于民企的情况下。
因此,此次领跑者中标结果应当引起能源局和上层决策者的重视:光伏发电成本探底,未来一段时间补贴下调速度应当放缓,同时应当上调可再生能源附加补贴,早点把欠光伏企业的钱还了。
在这里笔者想重复一遍以前在文章里说过的话:德国人民为了可再生能源和地球环境忍受着每度电超过3毛钱的可再生能源附加,做为勇于承担气候挑战重任的中国,每度电可再生能源不到2分钱,真的不算高。通过根据近期环保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五年来治理大气中央财政投入633亿。对于没有直接经济收益的环保事业竟有如此之大的投入力度,所以对于从长期看来有着收益的光伏产业却加速紧缩显然是不合理的。何况,通过企业税收和个人所得税,光伏行业已经不算政府的负担反而是“纳税大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