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从结果上来看,如果美国ITC的337调查认定晶科能源和隆基股份存在侵权的行为,那这两家中国企业的产品就会被禁止进入美国。这是对这两家中国光伏企业来说最坏的结果。值得一提的是,不止是这两家光伏企业,如果337调查最终采用了普遍排除令,将会不区分来源地,禁止这一类产品进入美国。这将波及整类PERC产品,并影响所有上马PERC产能的中国光伏企业。
而特别令人担忧的是,中国一直是美国“337调查”的最大受害国,在已判决的相关案件中,中国企业的败诉率高达60%,远高于世界平均值26%。
以上是337调查结果有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而在调查过程中,甚至就算最后韩华新能源的诉讼失败,这项调查其实也会持续产生负面影响。
据了解,国际专利诉讼需要耗费长达数年的时间。而由于这项诉讼的存在,欧美客户在购买晶科能源、隆基股份产品的时候便会存在疑虑,因为一旦诉讼结果不利,那购买产品的客户也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面临韩华新能源的索赔风险。
这样一来,只要开始了337调查,那晶科能源和隆基股份都将受到负面影响。从以上分析来看,韩华新能源的此次诉讼达到了打击同行竞争者的目的和效果。从另一方面来看,这也从侧面证实了我国光伏企业的强大。
337调查结果将会如何?晶科能源和隆基股份需要如何应对?OFweek太阳能光伏网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