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发现
6.10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光伏发电补贴竞价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中要求,参与竞价申报的项目应具备接入和消纳条件,由省统一组织省级电网公司对项目是否具备接入和消纳条件进行确认。对已于本年度建成并网的新建光伏项目,应明确具体并网时间。
通知中提到,本次申报仅限2019年新建项目(含当年新并网项目),其中已纳入2019年第一批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计划(冀发改能源〔2019〕719 号)的项目不得申报,张家口、承德市因电网接入和消纳存在问题,本次暂不参与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申报。
发文字号:无文号
发文标题:《关于做好2019年光伏发电补贴竞价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部门:河北省发改委
发文日期:2019.6.10
文件类型:省级竞价工作安排文件
文件状态:现行
文中资料
解读:
1、“双不超过“原则与国家政策是否存在偏差?
按照国家发改委4.28日印发《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61号)中指出:通过竞争方式配置的分布式光伏,无论是“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还是全额上网的,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既不得超过指导价,补贴标准也不得超过每千瓦时0.1元,简单说,就是遵照从低与“双不超过“原则。
而本次河北省《关于做好2019年光伏发电补贴竞价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中指出: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普通光伏电站指导价执行;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发电量补贴标准为每千瓦0.1元,即竞价上限为“当地脱硫煤标杆上网电价+0.1元/千瓦时”。仅对“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遵照“双不超过“原则,与国家发改委政策是否有出入,有待考究。(另外,文中提到了“当地脱硫煤标杆上网电价”,这个最新的政策文件还是2015年那个文件吗?相信很多人也和我一样不清楚。)
昨日本公众号发布了一篇关于“190610|这些不清楚,成也竞价,败也竞价!“文章,而结合今天河北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做好2019年光伏发电补贴竞价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光伏认为作为继国家发布竞价政策后的第一个省级地方指导政策,是需要考究的,因为一旦与国家政策出现出入,紧接其后的各地方政策将会参考首个地方指导政策去执行国家政策,此处不再作太多讨论,五个字“首个须谨慎“。
2、合理申报项目规模和避免恶意竞争。
本次河北省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光伏发电补贴竞价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中提到了二点:合理申报项目规模和避免恶意竞争。
这两点,与昨日本公众号发布了一篇关于“190610|这些不清楚,成也竞价,败也竞价!“文章讲到的2点非常吻合却有所不一样,主要不同点是:
在合理申报项目规模上,河北省发改委给出的建议是“防治盲目求大“,而昨日公众号文章里强调的是“项目装机容量最小单位或梯度设置多少W为宜(修正后电价相同时),以免项目出现“扎堆“现象。
6.3日,天津市发改委印发《关于做好光伏发电项目梳理及补贴竞价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区发改委会同行政审批部门梳理汇总区域内普通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落实每个项目的接网消纳、土地(场地)情况,并提供支持性文件,电力公司提前准备相关支持性材料。同时明确户用光伏由市电力公司统一汇总确认后按国家政策和要求申报补贴,不参与竞价。
另外,非常明确地给出了不同项目类型的定义;
户用光伏:业主自建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
普通光伏电站:装机容量6兆瓦及以上的光伏电站;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就地开发、就地利用且单点并网装机容量小于6兆瓦的户用光伏以外的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发文字号:无文号
发文标题:《关于做好光伏发电项目梳理及补贴竞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部门:天津市发改委
发文日期:2019.6.3
文件类型:市级竞价工作安排文件
文件状态: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