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功科技控股股东破产重整,公司实控人恐变更

资本邦 中字

9月17日,精功科技发布关于控股股东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的公告。

公告显示,2019年9月17日,精功集团、绍兴精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精汇”)及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控股”)分别收到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柯桥法院”)《民事裁定书》,柯桥法院分别裁定受理精功集团、绍兴精汇、精功控股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根据法律程序指定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为前述三家公司管理人。

截至此公告披露日,精功集团共持有精功科技股份141,80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6%,其所持有精功科技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及多轮冻结。控股股东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进入重整程序,可能导致精功科技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且截至此公告披露日,除精功科技为客户通过精功集团关联方上海金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直接办理的融资租赁担保余额4,160.07万元、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协议转给上海金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担保余额5,113.93万元、通过精功集团关联方浙江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担保余额3,183.70万元外,精功科技与精功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担保或违规担保等情形。

精功科技主营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制造、经营销售和技术服务业务,公司于2004年6月25日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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