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东方日升收到全资公司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升义乌”)关于近日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通知,获取主体为日升义乌,发放主体为义乌信息光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补助原因为产业发展补助,补助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将上述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的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预计会增加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人民币5,000万元。最终的会计处理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9月9日,东方日升收到全资公司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升义乌”)关于近日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通知,获取主体为日升义乌,发放主体为义乌信息光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补助原因为产业发展补助,补助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将上述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的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预计会增加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人民币5,000万元。最终的会计处理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