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珠海国资“恋爱”10个月之后,易事特最终还是要“另嫁豪门”了。
近日,易事特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实际控制人何思模与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健控股)签署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恒健控股拟受让东方集团及何思模持有的公司29.9%股份。
此外,此次股权转让过户完成后,恒健控股将采取部分要约方式再取得易事特不低于5%股权,全部收购完成后,恒健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不低于34.9%,成为公司新的控股股东。
同日另行公告称,东方集团、何思模先生与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终止了与华发集团收购协议。
在经历了快一年的“恋爱”长跑之后,易事特为何突然转投“他人怀抱”?该公司为何如此“愁嫁”呢?事情原委究竟如何,且听笔者细细道来。
光伏电站(配图)
与珠海国资“相恋”
2018年11月,易事特曾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拟筹划将公司控股权转让给珠海国企华发集团,其中计划将东方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29.9%的股权转让给华发集团,此外华发集团将采取部分要约方式再取得易事特5%股权,最终华发集团合计持有公司34.9%股权,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按照当时协议约定,易事特在此次协议签订之日收盘价格为 4.69 元/股,易事特总市值为 109.18 亿元,基于此次协议约定达成的交易条件,华发集团将按照上述收盘价格上浮 8.32%的价格即 5.08 元/股的对价,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收购此次转让方股东所持有的易事特合计 812,432,338 股股权(占易事特股本总额的 34.9 %),以完成本次交易,交易总价约为41.27亿元。
在此份股权转让协议中,双方还约定,华发集团取得易事特控股权后,将持续保持公司现有管理层稳定,强化法人治理结构,结合其强大的城市运营资源整合优势及业务布局资源,将积极推动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高端电源、数据中心、智慧城市&大数据、智慧能源、轨道交通智能供电系统等业务发展。
资料显示,华发集团是珠海两家龙头国企之一,也是珠海最大的综合型企业集团和全国知名的领先企业。自2016起连续四年入榜中国企业500强,2019年最新排名为330位。华发集团现控股“华发股份”、“华金资本”、“华金国际资本”三家上市公司,目前已构建起高端服务业领域完整的生态产业链基础上,借助产业投资平台,全力进军高端制造业、大健康产业和高科技产业,已经拥有100多个战略新兴产业企业和高科技实体制造企业股权。
“分手”转投豪门
自上次《股权收购协议》协议签订后,时隔约10个月,今年9月2日,易事特发布公告称,各方按计划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聘请了中介机构对目标公司完成了法律、财务、业务等尽职调查工作并出具了报告,同时就相关交易事项细节进行了进一步沟通、协商,但由于交易各方对有关后续事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相关方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此次股权转让。
就在终止转让公告发布的同一天,易事特同时宣称,控股股东东方集团、何思模与恒健控股签署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拟先将东方集团持有公司29.9%的股权协议转让给恒健控股,此次股权转让过户完成后,恒健控股将采取部分要约方式再取得易事特不低于5%股权。全部收购完成后,恒健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不低于34.9%,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将公司纳入其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协议转让的价格为4.43元/股。
此次变更,易事特易主对象由对珠海国资变更为广东省国资,同样方式、同样数量股权。经测算,本次交易价格约为36亿元。
鉴于恒健控股是由广东省国资委独资投资控股的公司,因此,通过这次股权转让,易事特控股股东变身为国资身份。
公开资料显示,恒健控股成立于2007年8月20日,是经广东省政府批准设立,由广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投资控股公司,代表广东省政府、省国资委持有中国广核集团、中国广核电力、宝钢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等央企股权,拥有全资及控股企业20多家,实际控制或参股多家上市公司,覆盖基金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资本市场投资、电力、轨道交通、钢铁、航空产业、高端医疗设备、招标咨询等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