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第三生产线续建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已由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签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2020-440115-44-03-022538)批准,项目业主为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单位为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第三生产线续建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编号:
二、招标单位: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杭工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胡工/池工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督电话
三、建设地点及项目概况:
广汽丰田第三生产线屋顶光伏续建项目位于广东省于广州市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第三生产线续建车间和新建建筑屋面。地理坐标为东经 113.51°,北纬 22.84°。本期项目为续建项目,一期竣工项目光伏总装机容量约为10MW,分别建设于冲压车间、焊装车间、涂装车间、总装车间、树脂车间。本期光伏系统建设区域为一期 5 个车间的屋面扩建部分及动力站、深度处理站、GPS 仓库、废品站扩建、部品车间 5 个新增屋面,共涉及 10 个屋面,暂以410Wp组件敷设计算(具体组件型号以招标方提供的组件为准)组件数量约为22322块,总装机容量约为9152.02kWp。该项目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2.招标内容、规模: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总承包交钥匙方式完成,本工程招标范围由广州市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第三生产线续建车间和新建建筑屋面,包括总装车间扩建屋面、冲压车间扩建屋面、焊装车间扩建屋面、涂装车间扩建屋面、部品车间屋面,树脂车间扩建屋面、GPS 仓库屋面、废品站扩建屋面、动力站屋面及深度处理站屋面总共10栋建筑屋面上安装光伏发电站组成。光伏系统主要电力和电气设备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升压变压器、配电设备等设施;主要使用的材料有光伏组件支架、交直流电力电缆、电缆桥架等等。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太阳能光伏电站太阳能电池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不含光伏电池组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调试、试运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
3.计划工期:进场10天内提交开工报告,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设计图纸评审;正式开工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并网验收。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 A 和 B 两项资质要求(若投标人仅满足A、B两项资质要求之一的,则须对未满足资质要求的另一业务进行相应的分包。相应的分包商必须满足投标人未能满足的资质要求,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与分包商签订的分包协议原件,并提供分包商能满足分包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A:设计资质: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B:施工资质: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分包协议原件(如需)、分包商资质证书复印件(如需)。]
注:投标人不能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一单位不能同时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
4.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至少有1个已并网的单项容量6MW或以上的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工程业绩。[需提供:①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②项目已并网证明,其中项目已并网证明包括且仅限于以下之一:国家电监会文件、供电文件、工程启动移交签收书、移交鉴定书、投产证明、验收(竣工)报告。]
注:如所提供业绩为联合体承担业绩,则投标人一方须是设计责任方或施工责任方,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并网时间为准。
5.投标人已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的内容和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6.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通过资格审查。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公告发布日期、领取招标文件事宜、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招标文件的获取采用先递交投标登记资料再获取的方式。
2、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9月01日起-2020年09月18日止;递交投标登记资料时间:2020年2020年09月01日8:30起,2020年09月18日17:30止,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登记资料方式: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登记资料前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必须同时按本公告后附的格式和要求编写并递交投标登记资料申请文件后方可办理。
因受疫情影响,本项目以采用电子文件的形式递交投标登记资料(请于在本公告所示递交投标登记资料截止时间之前,将完整的《附件1投标登记申请表》发送至邮箱(邮件内容至少包含“投标单位名称”及“所投项目的完整名称”)。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有兴趣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者请按以下程序递交投标登记资料及办理招标文件获取手续:
(1)办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的企业信息登记。
(2)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3) 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方式:电汇转账;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园支行;收款账号:3110910037672011545。注:招标代理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4)按本公告格式和要求完成投标登记资料(采用WORD和PDF格式制作的电子版各壹份,PDF格式文件必须为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
(5)将投标登记资料(完整的《附件1投标登记申请表》)递交至即完成投标登记程序(邮件内容至少包含“投标单位名称”及“所投项目的完整名称”)。
4.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20 年09月 2日14时30分;截止时间: 2020 年09月 22日15 时 00 分。
5.开标开始时间: 2020 年09月 22日15 时 00 分。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7.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1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日程安排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九、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3,122,329.81元。其中【非竞争性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费用为人民币787,845.68元。
十一、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纸质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