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云南省发布在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利用新能源省级遴选企业结果的公告,华能、华电、大唐、国家电投、国家能投、国投集团、三峡、中广核等入围。
9月30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发布了《云南省在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利用新能源规划》及配套文件的通知。根据文件,在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利用新能源规划区域包括昆明、曲靖、昭通、红河、文山、楚雄6个州(市)的部分区域,规划风电及光伏发电装机目标为11GW,其中风电7.9GW、光伏发电3GW,规划建设时期为2020—2021年。一周之前,上述各地方政府相继启动招标。
根据要求,10月30日前,各州市依法依规优选确定业主;各州市能源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项目业主在行政许可有效时限内完成项目设计、招投标、工程施工等工作,力争具备条件的项目在11月25日前完成前期工作,上报进行核准(备案)。
此外,云南在文件中承诺,光伏电站前10年发电量全部平价上网,全额收购;后10年项目业主可延续前10年量价消纳机制,也可自主选择参与市场化方式消纳。
原文如下: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云南省在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利用新能源省级遴选企业结果的公告
2020年10月21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委托云南省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对昆明、昭通、曲靖、楚雄、红河、文山6个州市上报的云南省在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利用新能源初选投资企业进行了省级遴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告。
入选风电企业: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入选光伏发电企业: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