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福莱特”)发布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称,公司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销售光伏玻璃的《战略合作协议》。
天合光能及其子公司将在2021年-2023年三年内,向福莱特及其子公司采购共计34GW(约2.34亿平方米)组件用光伏压延玻璃。预估总金额为89.08亿元人民币。
图片来源:福莱特公告
此外,公告中也提到,本次天合光能跟福莱特采购合同的预估总金额,占福莱特2019年度经审计总资产93.92亿元人民币的约94.85%,或许会让福莱特陷入“幸福的烦恼”。
事实上,这是福莱特在近一月内签订的第二个重大合同。2020年12月31日,福莱特曾发布公告称,跟晶科能源签订了预估金额约为141.96亿元人民币的合同。
两笔合同累计预估金额已经超过230亿元,足足比福莱特2019年的总资产高出两倍以上。相信会让福莱特在未来三年的营收得到大幅提升,同时也给其产能造成了巨大压力。
在这次公告之间,福莱特还发布了关于扩产和定增25亿的公告,但扩产和定增的议案均早于这两笔重大合同被提上议程。因此,福莱特后续可能还需要扩产和募集资金,才能完成这两笔销售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