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国管局、发改委联合印发《“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的通知》。全国约158.6万家公共机构要进行绿色低碳化改造。
通知指出,十四五期间公共机构要:对标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编制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指南,组织开展公共机构碳排放量统计,明确碳达峰目标和实现路径,结合实际深化公共机构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建立实施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指引公共机构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可通过绿色化改造、可再生能源替代等方式。主要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区域公共机构加大节能减排力度。
其中提到的节能措施有:
绿色化改造行动。推广集中供热,拓展多种清洁供暖方式,推进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改造、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因地制宜推动北方地区城镇公共机构实施清洁取暖。实施数据中心节能改造,加强在设备布局、制冷架构等方面优化升级,探索余热回收利用,大幅提升数据中心能效水平,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运行电能利用效率下降到1.3以下。持续开展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照明、电梯等综合型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增强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大力推动公共机构既有建筑通过节能改造达到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加快推广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建筑,逐步提高新建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比例。
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控制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公共机构严格实施煤炭消费替代。加大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和热泵、高效储能技术推广力度,大力推进太阳能光伏、光热项目建设,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推动公共机构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更新用于机要通信和相对固定路线的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时,原则上配备新能源汽车;提高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充电基础设施数量,鼓励单位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向社会开放。 从严控制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以及碳排放强度。对黄河流域9省(区)公共机构用水总量和强度实施严格控制。
其中提到的目标与任务有:
——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2020年,全国公共机构约158.6万家,能源消费总量1.64亿吨标准煤,用水总量106.97亿立方米;单位建筑面积能耗18.48千克标准煤/平方米,人均综合能耗329.56千克标准煤/人,人均用水量21.53立方米/人,与2015年相比分别下降了10.07%、11.11%和15.07%。同时,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电力、煤炭消费占比与2015年相比分别提升1.57%和下降5.17%。
——绿色化改造进展明显。累计投入财政性资金超145亿元,实施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改造面积达约1.1亿平方米、空调通风系统节能改造面积达约5050万平方米,完成北方采暖地区公共机构供热系统计量节能改造面积达约3600万平方米,淘汰燃煤锅炉约6.7万台,实施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约9800台。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更加广泛,累计开展太阳能光伏项目装机容量达约5.8吉瓦、太阳能热水项目集热面积达约1525万平方米;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约26.1万辆,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约18.7万套。
5月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安排标准节能减碳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 15%控制。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项目原则上全额补助。
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的通知如下: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的通知
国管节能〔2021〕1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