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与河北雄安新区形成北京新的两翼,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为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规划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推进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及北京市相继出台了意见和实施方案。在这样的国家级平台上,也出现了光伏的身影。
2021年8月21日,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并于11月26日正式对外发布。《意见》围绕六个方面部署了重点任务,其中要求加强环境治理,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
《意见》提出,坚持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将安装光伏设施作为强制性要求。构建绿色低碳综合能源系统,推进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探索开展碳中和相关工作,支持节能减排相关改革创新政策在城市副中心先行先试。探索氢能利用、智慧化供热、多能耦合等应用场景,大力推广综合智慧能源服务项目。
《意见》要求,坚持创新引领,提高治理水平,推动绿色发展,深化改革开放,提升和谐宜居品质,有序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引领带动周边地区一体化发展,打造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高质量样板和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为建设和谐、宜居、美丽的大国首都作出贡献。
在《意见》的指导下,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1年9月26日形成《关于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并于今年2月11日正式对外发布,同日发布的还有《政策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三个清单。
《实施方案》要求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
1.构建绿色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严控化石能源消费总量,逐步淘汰车用汽柴油,推进油品减量发展;配合传统能源调峰保障,优化现状能源基础设施布局,将使用可再生能源供能方式纳入地块规划综合实施方案,作为新建居住和公共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内容。制定节能减排改革创新政策在城市副中心先行先试的支持政策,探索氢能利用、智慧化供热、多能耦合等应用场景,大力推广综合智慧能源服务项目。充分挖掘城市副中心资源潜力,全面推动可再生能源优先发展,逐步提升地热、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规模。提升能源利用总体效率,开展智能微电网示范应用,建立智慧供能系统,实现能源供给向综合能源服务转变。
2.强化绿色理念引领城市建设。提高新建建筑建设标准,新建建筑执行二星级绿色建筑以上标准,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加快推进应用光伏设施。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结合老城区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工作对存量建筑进行提升改造;提高农村地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覆盖率。推动建筑绿色低碳技术应用,在重点区域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示范,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高性能太阳能集热器、室内环境控制、水资源循环利用、绿色智能化监控、光储直柔新型建筑配电系统等技术的应用。
3.构筑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强化绿色刚性约束作用,将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作为产业落地约束条件,创新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等管理制度,鼓励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碳排放少的产业发展。行政办公区率先建成近零碳排放示范区域,带动运河商务区、文化旅游区及张家湾设计小镇、台湖演艺小镇、宋庄艺术小镇等特色小镇近零碳排放示范区域建设。
《实施方案》要求突出绿色引领,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促进碳减排,推动碳中和,实现生产生活生态有机融合。
北京城市副中心的建设,不仅仅是北京一城一地的事,还需要周边地区的配合。《意见》就曾指出,天津市、河北省要积极支持配合,形成共同推动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合力。重大事项、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重大问题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千年大计,国家大事!当光伏应时而来、应势而来,与北京城市副中心——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高质量样板和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走到一起,究竟会碰撞出怎样绚烂的火花,让我们拭目以待!
原文标题 : 能环宝:当光伏与北京城市副中心走到一起,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