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欧盟官方网站宣布,欧盟委员会正式通过《欧洲太阳能宪章》,全力支持欧洲本土太阳能制造业。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质疑我国向欧美输出光伏、锂电、新能源车过剩产能的杂音一直不断。西方社会亦有第三方机构以及商界、政界人士推测,欧盟或将会针对中国输欧光伏产品采取相关贸易措施。
现在看来,这些猜测并没有在此次公布的《欧洲太阳能宪章》中直接体现。因此,有西方媒体认为,《欧洲太阳能宪章》实际上是一项相对温和的政策,更多聚焦于欧洲自身现状和未来,旨在扶持欧洲本土光伏制造产能,并没有对从中国进口的光伏产品采取强硬的贸易措施。这相当于消除了市场对于中国出口欧洲光伏产品的利空情绪。
但是,《欧洲太阳能宪章》,究竟是利好还是利空,我们还需要结合全文来判断。
01欧洲太阳能宪章出台的背景
卡德里·西姆森(Kadri Simson)生于1977年,是一名来自爱沙尼亚中间党的政治人物,自2019年12月1日起担任冯德莱恩为主席的欧盟委员会欧洲能源专员,曾任爱沙尼亚经济事务和基础设施部长等职。
4月15日,在欧盟能源理事会非正式会议期间,欧盟能源专员卡德里·西姆森 (Kadri Simson) 代表欧盟与来自23个欧盟国家的能源部长和行业代表签署了该宪章。
首先,这是一项自愿行动。
《欧洲太阳能宪章》在开头规定,这是为支持欧盟光伏行业而采取的一系列自愿行动——言外之意也就是,对于23个缔约方来说并不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
第二,《欧洲太阳能宪章》着重指出了光伏对于欧盟的重大意义。
光伏发电是目前欧盟增长最快的可再生能源。2023年,欧盟新增光伏装机56GW,其中三分之二为户用光伏,让欧洲消费者免受高电价的不利影响,同时还节约了大量土地。据欧盟统计,欧洲在2022年和2023年的新增光伏装机,相当于减少了150亿立方米的天然气进口,降低了欧盟天然气供应中断的重大风险。此外,欧洲的太阳能行业还创造了65万个就业岗位,其中90%在光伏电站领域。欧盟预计,到2030年这一数字将增加到100万个左右。
所以,要实现欧盟2030年可再生能源占比至少达到42.5%的目标(挑战目标为45%),就必须进一步加快包括太阳能在内的可再生能源部署。
第三,《欧洲太阳能宪章》也对欧盟光伏产品现有进口结构提出警示,指出了增强供应链安全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该文件指出,欧洲太阳能组件的大部分需求来自于单一供应商中国的进口,这种集中度给价值链的弹性带来了短期风险,并且由于依赖性而给太阳能电池板的价格稳定和欧洲以外的供应商带来了长期风险。
因此,为了实现符合上述目标的部署率(赶碳号提请读者注意,用光伏等推动欧洲能源转型,确保部署率,这是大前提),同时增强供应安全并降低供应链中断的风险,必须从多种来源获得价格实惠的太阳能组件,以及具有弹性、可持续和有竞争力的欧洲太阳能价值链。
然而,由于进口依赖和进口电池板价格大幅下降,欧洲太阳能组件制造商最近面临着特殊的挑战。2023 年,欧盟和全球太阳能光伏行业的电池板价格从约 0.20欧元/W 暴跌至不到0.12 欧元/W。这种不可持续的情况正在削弱欧洲现有产能的生存能力,并危及过去两年宣布的新制造工厂的投资计划。因此,一些欧洲公司要么减少了业务,要么宣布将优先在其他国际市场(特别是美国)生产,甚至宣布关闭(典型代表当属梅耶博格)。
第四,《欧洲太阳能宪章》回顾为提升“供应链安全”等,欧盟做了哪些工作。
该文件指出,在过去的几年里,欧盟已采取举措加强对欧洲太阳能光伏制造业的支持,其中包括价值链多个环节中多家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公司。
欧洲太阳能光伏产业联盟 (ESIA) 于2022 年12月成立,旨在加强行业内部合作,为自己设定了价值链产能30GW的目标。这一目标被认为可以在2030年实现。ESIA管道包括20多个项目,包括几个GW级规模的项目。
2024年2月,欧盟推出《净零工业法案》(NZIA),旨在促进欧盟为实现气候目标所需净零技术的工业部署,加强欧盟在工业绿色技术方面的优势。该法案提出,到2030年,欧盟将在本土生产制造其所需净零技术产品的40%,包括光伏组件、风机、锂电池等。法案还提出欧盟碳捕集和封存的具体目标,即到2030年实现二氧化碳的每年注入能力至少达到5000万吨。
02欧盟各国和光伏协会的行动
《欧洲太阳能宪章》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在布鲁塞尔签署© 欧盟 2024
这是一项欧盟各国和太阳能行业的行动。签署成员国和太阳能行业代表分别承诺优先实施以下行动:
促进欧洲高质量可持续太阳能光伏产品的弹性供应,包括通过:
在可再生能源拍卖或其他相关支持计划的框架内,除价格标准外,还通过应用雄心勃勃的非价格标准,包括弹性、可持续性、负责任的商业行为、“交付”、创新和网络安全标准。
(赶碳号注:可再生能源拍卖一般是各国政府主导的可再生能源项目,主要面向大型地面电站、储能电站等。“非价格标准”,究竟是何标准在实际执行时可能会非常有弹性,完全可以某种所谓合理理由,将中国光伏企业或光伏产品排除在外。)
在太阳能产品公共采购框架内:除价格标准外,还通过应用雄心勃勃的弹性、可持续性、社会能力、“交付”、创新或网络安全标准;确保《外国补贴条例》相关规定得到全面落实。
(赶碳号注:该条例同样不可小觑。欧盟最近已依据《外国补贴条例》,就罗马尼亚的一项公共采购中隆基绿能和上海电气参与投标情况展开调查。)
推动农业光伏、漂浮式光伏、光伏基础设施一体化、光伏汽车一体化、光伏建筑一体化等太阳能创新应用,重点发展建筑光伏一体化交钥匙工程等创新商业模式,包括消除可能的监管和许可障碍以及调整现有的公共支持计划或制定具体的公共支持计划。
为光伏产品制造设施和额外投资创造有利的框架条件,以支持实现《净零工业法案》(NZIA)的制造基准,包括通过尽早快速实施NZIA有关许可和净零加速领域的相关规定、提高可用性制造技能和整个价值链的参与,以提高回收材料的可用性。
整个欧盟太阳能光伏价值链共同致力于持续创新、卓越技术、负责任的商业行为、网络安全、可持续性、供应链多元化、社会融合。
考虑利用所有可用的欧盟融资机会以及国家援助临时危机和过渡框架(TCTF)下的灵活性,为太阳能供应链的新投资提供支持。
参与欧洲太阳能产业联盟下的成员国工作组,交流非价格标准应用的最佳实践,为行业和战略项目提供支持,以及促进太阳能部署的创新形式。
因此,将与欧盟制造能力相称的太阳能光伏产品纳入批发商、分销商和安装商等相关市场参与者的产品组合中,并考虑到提高欧盟的竞争力和供应多元化,满足高弹性、可持续性和负责任的业务行为准则。这包括定制和创新的太阳能光伏产品以及创新部署形式的产品(例如建筑一体化光伏、农业三级光伏、浮动太阳能、基础设施集成光伏或车辆集成光伏),为这些产品的关键品质和原产地,并逐渐增加其数量。
(赶碳号理解:在定制化光伏产品方面,欧盟各国针对一些分布式光伏项目将提升欧盟原产地产品的比例。)
根据本宪章中通过的公共和私人承诺,根据对其产品的预期增长需求,维持并在可能的情况下扩大当前的生产能力。
就太阳能光伏产品承购商而言,将弹性、可持续性、负责任的商业行为、“交付能力”、创新和网络安全考虑纳入其战略中,包括通过与制造商的合作。
03欧盟委员会准备怎么干
进一步推动欧盟资金对于欧洲太阳能光伏制造项目的支持,包括弹性基金、结构基金、创新基金、现代化基金等。
与欧洲投资银行合作,加强对太阳能制造价值链投资的支持。
支持成员国将透明、非歧视和客观的非价格标准纳入可再生能源拍卖、公共采购以及促进太阳能部署的创新形式。
通过欧洲联合论坛与成员国合作,探索欧洲共同利益重要项目(IPCEI)的可能性,以支持太阳能光伏制造价值链的创新。
鉴于其目标的实现,继续向欧洲太阳能光伏产业联盟提供支持,并在专门工作组中直接与成员国当局接触,分享需求方措施的最佳实践以及对该行业和战略项目的支持。
继续与第三国合作,通过现有和未来的伙伴关系、对话以及贸易协定和论坛,增强供应链的弹性和多样化。
与成员国和社会伙伴合作,通过太阳能学院和可再生能源技能伙伴关系等方式,促进扩大欧盟太阳能行业的技能可用性,包括制造业技能。
提出针对太阳能光伏产品的前瞻性生态设计和能源标签法规,以稳健的方法为基础,为该行业制定适当的环境和能源绩效标准。
通过支持成员国迅速实施修订后的可再生能源指令和实施电网行动计划,促进加速部署。
评估行业或其他独立来源提出的所有涉嫌不公平行为的证据。
后 记
欧洲毫无疑问是中国光伏制造企业最重要的海外市场。
欧盟长期以来一直是太阳能推广的领跑者。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欧盟光伏装机已达259.99GW。
作为REPowerEU计划的一部分,欧盟委员会于2022年5月通过了欧盟太阳能战略。该战略确定了太阳能领域剩余的障碍和挑战,并概述了克服这些障碍和加速太阳能技术部署的举措。它的目标是到2025年提供超过320GW的光伏装机,到2030年达到600GW。
这样算下来,到2030年,欧洲每年的新增光伏装机都将在50GW以上。
光伏仍在洗牌。面对《欧洲太阳能宪章》、《外国补贴条例》等,中国光伏企业不应坐困愁城,而应审时度势,积极应对,掌握主动权。第一步就是要认真研究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的政策,以及在落地执行时的决策依据和背后的逻辑。
END
原文标题 : 欧盟推出的《欧洲太阳能宪章》,对我国光伏企业是利好还是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