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东旭蓝天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5月8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此前公告显示,东旭蓝天原计划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后向深交所申请,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变更为2024年4月30日。
截至2024年5月10日,东旭蓝天仍未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维科网光伏注意到,本次被证监会下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企业共有8家,其他7家企业分别为ST华铁、威创股份、普利制药、*ST三盛、ST易联众、东旭光电、*ST越博。
资料显示,东旭蓝天主营业务包括新能源和生态环保。其中在新能源业务上,拥有光伏组件生产、电站开发、施工建设、智能运维、技术研发等完整光伏发电体系。截至2022年末,东旭蓝天自持光伏电站并网装机容量约1GW,自运维及代运维项目近2GW。
2023年前三季度,东旭蓝天实现营收约15.26亿元,同比下滑44.24%;归母净利润约4688万元,同比增加127.98%。
今年1月27日,东旭蓝天发布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归母净利润亏损1.3亿元至2.3亿元,同比2022年亏损约3.1亿元,减少约25.63%至57.97%。
对于业绩变动原因,东旭蓝天在公告中表示:本报告期公司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有所好转,亏损幅度进一步缩小,主要系按照债务化解协议减少利息支出所致;此外本报告期营业收入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及业务发展情况,调整及收缩业务范围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