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兆新股份发布公告称,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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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兆新股份发布定增预案,拟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4亿元(含本数)分别用于和县光储充一体化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年产1GW“板块互联”BIPV光伏组件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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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两次修订后,兆新股份将和县光储充一体化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拟投入金额从5000万元下调至4059.13万元;年产1GW“板块互联”BIPV光伏组件项目拟投入金额从11800万元下调至9579.54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从7200万元下调至5,845.14万元,募资总额下调至不超过19,483.81万元(含本数)。
本次终止定增预案,也意味着兆新股份的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将受到一定影响。
从2014年起,兆新股份开展新能源光伏发电业务,专注于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和管理,截至2023年末,兆新股份已在安徽、江西、浙江、宁夏及四川等多个省份运营和管理10座太阳能光伏电站,累计并网装机容量约131.82MW。
2023年,兆新股份实现营收3.31亿元,其中光伏发电业务实现营收11.03亿元,毛利率为53.36%。
对于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兆新股份在公告中表示:自公司公告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公司结合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的考虑,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现决定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并抓紧推动公司财务性投资的处置和对外投资结构的优化工作,公司后续将择机安排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