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新规!工商业光伏同一户号允许多主体开发,正式松绑了!重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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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国家能源局下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在工商业光伏领域激起千层浪。尤其是文件中的第十四条规定,更是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

在此之前,工商业光伏同一户号下是不允许不同投资主体分别开发的,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行业的多元化发展,也阻碍了资源的高效配置。许多有合作意向的企业,因为这一政策限制,只能望而却步。而如今,新政策明确指出:“同一用地红线内,通过分期建设、不同投资主体分别开发等形式建设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得新增与公共电网的连接点。” 这一规定看似简单,实则蕴含着重大的政策突破。它打破了以往的限制,为不同投资主体参与工商业光伏项目开发提供了可能,极大地拓宽了行业的发展空间。

不仅如此,新能源司还对用地红线问题做出了明确答复:“《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第四、五和十四条中的‘同一用地红线’,除将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作为依据外,还需明确相关地块的用电单位在电力公司是否为同一户号。对于同一用电户号的不同地块,需按1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 这一答复进一步明确了政策的执行标准,让企业在项目备案等实际操作中有了更清晰的指引,减少了政策理解上的模糊地带,有助于提高项目推进的效率。

这项利好政策的出台,对于工商业光伏行业而言,意义非凡。它将吸引更多的投资主体参与到项目建设中来,带来更多的资金、技术和创新理念。不同投资主体可以发挥各自的优势,实现资源的优化整合,共同推动工商业光伏项目的规模化、高效化发展。同时,政策在允许不同投资主体开发的同时,对公共电网连接点做出限制,也有助于保障电网的稳定运行,避免因无序接入而带来的安全隐患。

可以预见,随着这一政策的落地实施,工商业光伏行业将迎来新一轮的发展热潮。企业应抓住这一难得的政策机遇,积极探索合作模式,优化项目规划,在合规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政策红利,为自身发展赢得更大的空间,也为推动我国清洁能源产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文中提到的政策落地实施有任何想法,或者想了解更多工商业光伏相关信息,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

       原文标题 : 国家能源局新规!工商业光伏同一户号允许多主体开发,正式松绑了!重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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