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黑龙江省6月14日颁布《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称风能及太阳能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企业不得随意开发的新闻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质疑。下面OFweek太阳能光伏网带大家了解这一事件始末。
太阳能资源属国有 企业不得随意开发
黑龙江省6月14日颁布《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其中规定企业探测开发风能及太阳能资源必须经过气象部门批准,而且探测出来的资源属国家所有。这是我国首个规范气候资源利用的地方法规。
据黑龙江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去奇介绍,近年来,黑龙江省一些企业随意探测开发风能、太阳能资源问题非常突出,针对这一问题,黑龙江省在全国率先发布了《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对企业开发探测风能、太阳能资源进行规范。
按照《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规定,企业探测开发风能及太阳能资源必须经过气象部门批准,而且探测出来的资源属国家所有。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甘藏春15日在全国地方气象立法工作座谈会上表示,中国不仅人口众多,而且气象灾害偏多,气象立法可超前。地方立法可更多关注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
中国气象局局长郑国光在会上透露,上个世纪,我国气象灾害相对严重,因气象灾害平均每年造成人员死亡近4700人。1999年气象法实施后,气象灾害所造成的人员死亡数和经济损失数量均呈下降趋势。但是,每年仍会造成3000亿左右人民币的损失,死亡人数平均也有2000人左右。
郑国光表示,气象法规范了气象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气象探测、气象预报与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防御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活动,明确了气象部门实行中央和地方双重计划体制和相应的财务渠道,极大地调动了中央和地方发展气象事业的积极性。
网友质疑放风筝要不要气象部门批准?
然而,这一消息在网上引发争议,很多人都调侃称自己“占了国家的便宜”。只听说过诸如石油、天然气、煤炭、钢铁、黄金等资源性物质归国家所有,无论何人发现与开发,最终的所有权都归属国家。这个咱能理解,毕竟这些不可再生的资源,全世界都稀缺,国家拿走了,也是替咱们好好使用与保管,最终还是要取之于民而用之于民的,所以国家收也就收了。
但说到太阳能跟风能的使用,也通过一纸规定收缴给地方的气象部门所有,这就有些扯了。谁都知道,太阳能跟风能,是可再生的资源,而且可以无限循环地使用,属于绿色无污染的能源,也是国家大力扶持与鼓励民企进入的领域,按说,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要是真愿意投资于风能跟太阳能的领域,鼓励还来不及,难不成拿不到气象部门的许可证,开发太阳能跟风能也成了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