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光国有化:气象局局长态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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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现在立的法,与国家法律没有抵触,我还是持支持态度。”近日,国家气象局局长郑国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如此表述其对《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和保护条例》的态度。

  此前8月1日,首个规范气候资源利用的《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和保护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开始实施,但因其规定包括“气候资源为国家所有”而引发热议。

  郑回应称,该项条例的含义是对气候资源的探测进行统一管理,减少重复建设,“和气候资源统一管理是两件事”,而这一条例未来是否会在全国铺开,郑国光表示,“可以互相借鉴,但是要根据自己本省的实际需求。”

  8月20日,记者尝试联系部分省份气象局的法规处,相关负责人均表示,自己省份对此问题尚在研究阶段,“出台法律的问题还未进入议程”。

  事实上,有关气候资源的探测目前确实存在重复探测、标准不一的问题,但一些分析人士认为,《条例》并不能真正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

  国家气象局局长态度

  国家气象局局长郑国光日前做客一家电视台节目,回应“对黑龙江将风能太阳能收回国有这一问题怎么看”时表示,各省可根据本省的实际需要相互借鉴。

  “你说空气要收费吗?不可能的”

  记者:前不久,黑龙江出台了规定,风能、太阳能是归国家所有,在网络上引起热议,对此您怎么看?

  郑国光:你说空气要收费吗?不可能的。实际上它的含义是,对气候资源的探测,要统一管理,减少一些重复建设,让资源得到共享。

  (黑龙江的法规)是说,对气候资源的探测要统一管理,和气候资源统一管理是两回事。在实践当中让大家看,是不是说气候资源就是要收费,其实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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