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聚焦】美国光伏双反落槌中方各界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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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析

  美国取消“双反”90天追溯期 企业现金流压力得以缓解

  11月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针对中国出口美国的太阳能电池和组件公布的终裁结果,ITC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实质性损害了美国相关产业,将对此类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关税。

  对中国光伏企业来说,好消息是ITC认定本案不存在“紧急情况”,因此取消“双反”90天追溯期。

  关税追溯期意即反补贴税和反倾销税初裁后,向前追溯90天开始征税。征税额度为90天内的出口量乘以初裁裁定的反补贴税率和反倾销税率。根据时间表,“反补贴”追溯期为2011年12月20日—2012年3月19日;“反倾销”追溯期为2012年2月17日—2012年5月16。在初裁决定后涉案企业即需要交纳90天保证金。

  分析师Dr.Jason Tasi分析称,取消追溯期表示之前涉案企业交纳的保证金将如数退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的现金流压力。记者了解到,英利此前交纳了1370万美元的“双反”保证金。

  根据终裁结果,反补贴关税从今年3月20日起征收,反倾销关税从今年5月17日起征收。此外,采用第三国制造的电池、在中国境内完成封装的组件将不会被征收“双反”税率。

        此外,采用第三国制造的电池,在中国境内完成封装的组件不会被征收反补贴税和反倾销税。

  价格恶性竞争酿苦果

  面对外界压力,我国光伏产业界也有反思。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世界发展所副所长丁一凡分析,美对我“双反”的原因,首先美国肯定有问题,但与行业发展现状也有关系。在国内产业转型的背景下,光伏被认为是新兴产业,各级地方争相上马项目,大小企业太多太滥,遭到国外同行业的抵触。企业间互相竞争、压价,难免会给人家提供口实。

  自2007年起,我国光伏组件产量跃居世界第一,且生产成本降速居首,成为全球市场的价格风向标。在同质化竞争严重、产能过剩的情况下,全行业在价格上“一路走到黑”,最终招致“双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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