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底到2013年12月份,为了促进国内光伏产业的复苏,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其中不乏《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金融服务的意见》、《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对光伏产业具有深远影响的政策,这也足以看出国家对光伏产业的“上心”程度。这一条龙式的产业扶持政策看似很“丰满”,但是在现实的实施中却显得有点“骨感”,有些政策甚至被指为“坐而论道,不切实际”。
政策融资过于“溺爱”
光伏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发展初期离不开政府扶持,但国家制定了补贴和操作细则,还要帮光伏企业解决融资问题,这“保姆式”的服务未免让人觉得有点过头。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资本实力极其强大,光伏产业几年间产能飙升,“门外汉”陆续涉水,充分体现了中国资本市场的融资能力。如果说2013年之前政府助力企业融资是明智之举,那现在政府再次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就是本末倒置,是对光伏行业过分的“溺爱”。这种“溺爱”式的融资政策会造成民营资本无法调动,商业银行的积极性大打折扣。
在政策和资金方面,政府能给的只有政策。只要政策到位,民间资本参与热情就会高,银行的积极性自然也就高。反之,如果政府利用政策强制干预银行,要求部分银行延长贷款期限,降低贷款利率,首先银行不可能言听计从,这种表态无疑沦为了形式;其次,假设银行真正放宽光伏企业融资门槛,如果电站投资收益不如预期,光伏企业存在的危机无疑转嫁给了各大银行,上海银行就是典型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