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国家三部委下发文件:明确今年5月31日(含)之前已备案、开工建设,且在今年6月30日(含)之前并网投运的合法合规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标杆上网电价和度电补贴标准保持不变。
由于之前“531”政策出台过于突然,不少新建的光伏电站极大可能拿不到国家补贴,安装商面临违约和巨额的索赔。此文件一经出台,光伏人特别是户用光伏安装商们都为之欣喜、欢呼。大家都认为这是国家近期出台的最好的一个文件,心里的一块大石头也终于可以放下。
光伏盒子也中综合了行业专家文件分析了补丁政策出台后,可能拿不到补贴的集中情况。相关文章中讨论了一种户用光伏安装商在工作中特别常见的情况:531之前在供电局进行登记、但531之后在发改委备案的户用光伏项目,电价如何执行?
由于户用光伏项目的流程是:自然人到县级供电局做并网申请的登记,供电局统一到发改委备案的方式。
也就是说在电站备案的实际操作中,大部分的县级电网公司都是统一收集相关并网资料后,隔月(或者更长时间)到发改委进行备案,这样不少5月就向电网公司提交申请的电站,直到6月或者更晚的时候才能完成电站的备案。
根据通知的原文分析:此类项目应享受跟531前备案一样的补贴电价,并举出了三个理由
理由一:文件原文中提出,纳入补贴的不仅是“已备案”,还有“开工建设”。
理由二:之前有文件强调不能停止(代)备案工作
理由三:三部委出台该文件的初心是解决问题的
那么,国家补贴下发的实际情况,究竟如何呢?
一位来自浙江的安装商王先生(化名)向笔者透露,他公司给农户安装的十几座电站在5月31日前就已经向当地供电局提交资料,并且已经开工建设,并且在630之前完成并网,供电公司统一备案录入到电脑的时间显示的是6月1日。
531之后的几个月,这些电站都只能拿到光伏电站的卖电收入,没有国家的补贴,电站的实际收益和安装时向农户的承诺的收益相距甚远,农户纷纷上门要求解决问题,搞得他苦不堪言。
10月9日,国家的解释政策出台,王先生满心希望这次能够将这些没有补贴的光伏电站纳入国家补贴的范围内。但是,无论他打电话到国家能源局还是当地能源局,都告知他:能否拿到国家补贴以供电公司的备案时间为准,531之前备案才能拿到国家补贴。找到供电公司去反应情况,对方的答复是:根据电网公司的制度,户用光伏电站都是在第二个月将上个月的相关资料统一拿去发改委代为备案,一切也都是按照规章制度办事。
这样看来,好像能源局和电网公司两家都没有错。另外一边,无辜的王先生他是按照制度在531之前提交相关资料,在拿到电力部门接入系统报告后,又赶在630之前并网,他又错在哪里了呢?
在电话的那头,笔者能从声音中感受到王先生的焦虑和无助。而531之前,全中国有上万家像王先生这样的户用光伏安装商,也可能有上千家农户的电站碰到了像王先生同样的问题,他们分散在全国各地,可能也同样面临着跟王先生一样的合同纠纷。
由于户用光伏电站由当地电网公司代为向发改委备案的特殊性,5月份提交申请的电站,大多备案时间都在6月,如果按照相关部门的解释,这些安装的光伏电站大概率将拿不到补贴,众多的安装商们可能会信誉扫地,同时还可能面临亲人和朋友的指责以及巨额的索赔。
正如前文分析的那样,国家三部委10月9日出台相关的政策说明,就是为了解决531政策的一些遗留问题,初心也应该是尽量避免老百姓损失,给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不过,现在看来这批“问题”光伏电站,能拿到国家补贴的概率太渺茫了。
作者:长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