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层面清洁能源政策
一、广东竞价光伏无一入选,鼓励转为平价项目
7月7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报送2020年未纳入国家竞价补贴范围自愿转平价项目的通知》。因广东省申报的光伏竞价项目无一纳入,现鼓励未纳入竞价补贴范围的申报项目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转为平价项目。此次自愿转平价项目仅限为6月15日报送国家能源局的《广东省2020年国家补贴竞价光伏发电项目申报表》中的项目。
二、陕西:鼓励光伏等新能源发电交易
7月15日,陕西省发改委印发《陕西电力市场合同电量转让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明确提出:鼓励风电、光伏等新能源机组替代常规火电机组发电交易。在风电、光伏等新能源消纳受限地区,为减少弃风、弃光电量,新能源机组之间可以开展相互替代发电交易。鼓励风电、光伏等新能源机组,以及大容量、高参数、环保机组开展替代燃煤自备电厂机组发电交易。
三、河北这几类光伏项目如未按时并网将作废
7月17日,河北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加快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在建项目建设的通知》。根据文件,考虑到疫情影响,2020年6月30日前未并网竞价光伏项目可自愿转平价,并网截止时间适当延至2020年12月31日。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光伏发电部分),多能互补集成优化、新能源微电网、“互联网+”智慧能源示范项目(光伏发电部分)的并网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文件明确,上述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并网的,予以取消建设计划(指标),同时相应核准、备案等手续作废。
四、辽宁:公布风电、光伏重点项目建设名单
7月24日,辽宁省发改委、工信厅、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国网辽宁电力发布《关于印发风电、光伏发电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计划建设风电、光伏发电重点项目42个,总装机390万千瓦,总投资242.2亿元,各重点项目计划于2022年底前全部并网投产。其中,光伏发电重点项目15个,总装机150万千瓦,总投资62亿元。《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建立重点项目专班机制,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五、内蒙古:合理布局和有序推动光伏等新能源发展
7月29日,内蒙古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通知》表示:进一步强化规划目标引导和约束,合理布局和有序推动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展,原则上重点在荒漠地区、边境沿线、采煤沉陷区、露天矿排土场等地布局风电、光伏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