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发文《关于请提供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需求情况的函》,称近期拟提前下达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要求各地财政厅(局)提供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及所对应的补贴资金需求。
通知明确表示,将优先保障光伏扶贫项目、自然人分布式项目、2019年竞价光伏项目、2020年“以收定支”新增项目。补贴时间截止为2021年底,公共独立系统和其他项目的补贴截止时间为2020年底。
此前财政部下发的补贴资金预算,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为923.5亿元。根据规则,应优先足额拨付50kW及以下装机规模的自然人分布式项目;优先足额拨付2019年采取竞价方式确定的光伏项目、2020年采取“以收定支”原则确定的新增项目;对于国家确定的光伏“领跑者”项目,优先保障拨付至项目应付补贴资金的50%;对于其他发电项目,按照各项目应付补贴资金,采取等比例方式拨付。
同时,上述文件还指出单个项目补贴资金不超过合理利用小时数,要求电网公司对补贴申领情况加强监管。从2020年开始,单个项目的年度补贴额度,不超过所在资源区年合理利用小时数对应的资金额度。达到按合理利用小时数核算的补贴总额的项目,国家财政将不再继续补贴。关于合理利用小时数标准的文件也将于近期下发,与此前业内预期基本相当。
根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属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是国家为支持可再生能源发电、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稳定发展而设立的政府性基金。补助资金由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筹集。按照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要求和程序,由财政部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编制补助资金年度收支预算。
至于补贴拖欠问题,近日,财政部“2020人大代表建议复文公开”一栏发布了《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605号建议的答复》,就关于解决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欠费问题的建议作出答复。
财政部表示,资金拨付优先保障重点项目。明确要求电网企业对光伏竞价项目、光伏领跑者基地等项目优先拨付补贴资金,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而关于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解决补贴拖欠,财政部指出,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减税降费力度和规模不断加大,暂不具备通过提高基金征收标准来解决缺口的时机和条件。
光伏、风电等新能源行业是政策导向型行业,受到政策变化的影响较大。近年来,光伏产业在政策支持下装机量显著提升,但由于装机规模发展超出预期等原因,造成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资金缺口较大,部分企业补贴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按现行支付政策,2031年之前,风电及光伏项目将只能拿到补贴总额的15%-20%。
对此,有业内人士提出发行“政府支持债券”或“政府支持机构债券” 解决目前可再生能源附加资金缺口。一方面,运营商现金流压力可有效缓解;另一方面,企业自我造血能力有望迅速提升,电站将成为盈利与现金流俱佳的优质资产。一旦推行,拥有电站资产的光伏和风电运营企业,经营情况将显著改善。此外,由风电、光伏未来持续的技术进步为补贴缺口“埋单”,将低电价项目价差电费注入可再生能源基金,用时间换空间,解决补贴缺口问题。不过,目前相关方案并未形成,还需继续观望。
业内人士预测,进入2021年之后,风电、光伏将实现全面平价,新增项目不再需要国家补贴,预计2028年电价补贴缺口达到峰值后,以后每个年度可再生能源基金收入将大于年度新增补贴需求,预计到2038-2040年左右可达到100%补贴支付比例,即彻底解决补贴拖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