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内容称,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要求,国家不再发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目录,而由电网企业确定并定期公布符合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以下简称补贴清单)。
为了推进相关工作,对补贴清单审核、公布等有关事项做了详细说明,主要分为五大项。
一、抓紧审核存量项目信息,分批纳入补贴清单。纳入补贴清单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需条件。
二、电网企业公布补贴清单的具体流程。
三、按照国家价格政策要求,如何确定项目执行全容量并网时间的上网电价。
四、纳入补贴清单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在相关信息发生变更时的流程。
五、光伏自然人分布式仍按《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六批)的通知》(财建〔2016〕669号)要求管理,电网企业应定期汇总项目信息并完成备案工作。
本次通知对于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是重大利好,风电、光伏发电等多种发电方式,只要在2006年及以后年度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手续,并已全部容量完成并网,均可纳入补贴清单。
以下是详细内容:
图片来源:财政部官网
同时还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全容量并网时间认定办法附件:
图片来源:财政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