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全国人大代表姜希猛和吴小怡在本次会议上提交了第4799号建议《关于在“一带一路”国家开展光伏+生态修复合作的建议》。
人大代表姜希猛为致公党乐山市委委员,乐山太阳能研究院院长。
人大代表吴小怡为峨眉山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峨眉山景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主任。
本建设的研究支撑有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周宏春,清华大学能源转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何继江、何杨。
2020年9月,科学技术部在官网发布了对此人大建议的回复。
科技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799号建议的答复
国科建议高〔2020〕76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一带一路”国家开展光伏+生态修复合作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全球能源转型及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战略选择,是我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的关键因素。在实现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开发利用的同时,加强生态环境的影响效益研究,发挥光伏电站对荒漠化生态修复的积极作用,将为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一条新的路径,也将有效促进可再生能源与生态经济的融合发展。
一、荒漠化治理与生态修复方面已开展的工作
科技部一直高度重视生态修复保护技术方面的研究。“十二五”期间,针对北方风沙区植被退化、土地沙化、沙害加剧等问题,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中部署了“甘肃民勤风沙灾害与沙化治理技术研究与示范”和“南疆沙区生态修复与资源开发利用技术与示范”等项目,提出了风沙区沙化土地整治与生态安全保障系统解决方案。同时,通过相关科技投入和支持,在内蒙古、宁夏、新疆和甘肃等省相关地区建设防沙治沙试验示范区,攻克退化植被恢复重建、生态系统修复与资源持续利用关键技术和模式,构建区域草地、沙地、荒漠生态恢复及资源持续利用技术研发、试验和示范综合平台,为构建我国北方风沙区生态屏障和确保丝绸之路经济带的生态安全提供了科技支撑。“十三五”期间,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对防沙治沙的科技创新支撑力度。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典型脆弱生态修复与保护研究”重点专项中部署相关项目7项,研发“一带一路”沿线沙化土地稳定恢复的生态阈值评估技术和稳定恢复的产业化治理技术,水土高效利用、生态保育、生态产业培育等关键技术,并开展模式优化和集成示范。
二、可再生能源对环境影响方面已开展的工作
针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对环境的协同影响,“十三五”期间,在“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重点专项中部署了“风电场、光伏电站生态气候效应和环境影响评价研究”项目。项目以“可再生能源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为导向,在实现风能和太阳能大规模开发的同时,充分研究其与局地和区域生态气候环境的相互影响,利用气候环境的模拟分析优化我国风电场和光伏电站的宏观战略布局、规划设计和运维效益,提高经济社会效益。在不同资源气候区、不同应用场景、不同下垫面等典型地区开展监测和评估,针对荒漠大规模光伏电站、大规模光伏农/渔互补项目、高密度分布式光伏接入的新能源城市、雾霾上风向集中风电区、离岸风电场等地区进行重点环境评价示范。项目的实施,对于深入科学认识风电场、光伏电站对我国生态气候和环境的影响,为未来我国风电、光伏产业可持续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提供了科技支撑。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一方面科技部将继续实施已部署的相关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确保实现预期目标,切实发挥有关项目对荒漠化防治的集成示范作用,因地制宜地形成并推广防沙治沙和生态产业、生态富民相结合的系统解决方案。另一方面,鼓励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和机构结合分布式风电/光伏以及农光、渔光、牧/风光等示范项目的实施,推动荒漠化等生态环境修复,以期实现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与生态文明建设共赢。
感谢你们对科技工作的支持!
科技部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799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
国合政发[2020]5号
姜希猛代表、吴小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一带一路”国家开展光伏+生态修复合作的建议》收悉。现结合国际发展合作署职能,答复如下:
自组建以来,国际发展合作署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服务国家外交总体布局和“一带一路”建设,扎实落实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成立70周年系列峰会、应对气候变化巴黎大会、中非合作论坛约翰内斯堡峰会以及北京峰会等重大国际场合对外打出的可持续发展领域援助举措,积极推动光伏“走出去”和生态保护国际发展合作,积极落实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议程。
一方面,统筹援外资金资源,通过向发展中国家援助太阳能路灯、光伏电站等物资及项目,支持光伏等可再生能源领域企业技术、标准“走出去”,组织实施光伏项目100余个。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短期培训、学历学位教育等援外项下多种人力资源开发合作方式,与广大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人员交流研讨,提升其自主发展能力。近年来,邀请数百名发展中国家相关领域人员来华培训,主题涉及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利用、可再生能源政策与管理、荒漠化防治和应对气候变化等。
下一步,我署将紧密围绕服务国家外交总体布局和“一带一路”建设的职责定位,充分发挥援外资金的撬动作用,科学提供项目支撑、技术合作和能力建设,支持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企业、技术、标准高质量“走出去”,支持发展中国家提升可持续发展水平,为推动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积极贡献力量。
感谢对我国国际发展合作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附件:《代表建议办理和答复征求意见表》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 2020年9月8日
人大建议4799号:关于在“一带一路”国家开展光伏+生态修复合作的建议
实施“一带一路”倡议,是我国五年多重点推进的重大战略,也是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展示荒漠化治理中国方案的需要。为此,特建议在“一带一路”国家开展光伏+生态修复的合作。
一、中国光伏产业企业走出去的重大意义
这是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2030)的需要。SDG2030涵盖17个目标;推进光伏+生态修复合作可以一举多得。支持中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产业走出去,在荒漠地区建设光伏电站、种植能源作物有利于荒漠化土地生态修复,减少土地利用的碳排放,并提供可再生能源电力和生物质能源,还能为居民提供清洁能源和就业机会,从而收到防治荒漠、应对气候变化、人人享有可持续能源和减少贫困的协同效应,并助力联合国SDG2030目标的实现。
这是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需要。“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路径和伟大实践。当今世界,土地荒漠化程度最高的几个国家和地区,包括哈萨克斯坦、蒙古、巴基斯坦、东部非洲、西南非洲等国,均处于一带一路沿线;不仅有着荒漠化治理的需求,而且太阳能资源丰富,而电力基础设施极为薄弱,迫切需要建立清洁的现代能源体系。将中国的光伏产业及其发展模式推广到这些国家和地区,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互利多赢将起到积极作用。
二、中国相关产业“走出去”的比较优势
1、中国荒漠治理水平居于世界领先地位
荒漠化是制约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全球性生态问题,荒漠化治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尤其是荒漠化治理成效显著。从第五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结果可见,在2014-2009年的五年间,全国荒漠化土地面积减少了12120平方公里,沙化土地净减少9902平方公里。2019年美国航空航天局(NASA)公布的卫星图显示,过去20年地球新增了约5%的绿化面积;其中的四分之一来自中国的贡献。即我国为世界生态环境改善做出了重要贡献。
2、光伏产业可以为生态恢复和可持续生计创造条件
截至2019年底,我国累计光伏并网装机量为204.3GW,占全球总量的35.2%。建于荒漠等退化土地上的很多光伏电站不仅产生明显的生态恢复效果,还因光伏阵列的阻风固沙与遮阴增湿作用,以及人工管护,促进了植被恢复、土壤改良和局地小气候改善。库布齐沙漠的光伏项目、青海共和县龙羊峡水光互补项目、乌兰布和沙漠光伏项目等光伏治沙成功案例,引起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这些项目因地制宜,不仅发展形成光伏产业,贡献了清洁电力,修复了生态,在扩大就业机会、实现精准扶贫等方面也具有明显效果。
3、中国的光伏产业具有走出去的国际竞争力
中国光伏产业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为数不多的具有国际竞争力并取得领先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2017年起,我国光伏产业链从硅料、硅片、太阳能电池片到组件等各环节生产规模的全球占比均超过50%。2019年,中国光伏组件产能达到世界其他国家产能总和的三倍左右,当之无愧地成为光伏产业的生产制造枢纽;光伏组件出口量达66.6GW,光伏产品出口额约207.8亿美元,同比增长29%。目前,中国市场光伏组件的主流产品市场价格降至1.5元/瓦,具有最高的性价比,为全球光伏市场和应对气候变化做出了巨大贡献。
三、中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企业走出去的可行性
据国际可再生能源署2019年报告,到2050年,约86%的电力来自可再生能源,其中60%的电力将来自太阳能和风能;光伏装机容量约为8500吉瓦。光伏产业是世界各国应对气候变化、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抓手,将支撑我国“引导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的战略落地见效。
产业“走出去”已有较好的政策基础。中国组建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助力“一带一路”建设。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开展能源产业“走出去”国别战略和政策研究,在收集数百项太阳能国际标准、规范基础上建立了“国外常用工程设计标准名录”。“一带一路”倡议,也为中国光伏企业主动进行海外布局,投资设厂,打破国际贸易壁垒,带来了新的增长空间和国际化发展机遇。
已经具备了较好的多边合作条件。中国积极参与国际能源署、国际可再生能源署、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组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组织等国际机构,初步建立了多边合作框架体系。清华大学能源转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与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组织签订了详解备忘录,开展“可再生能源促进生态修复和可持续生计”的科学技术与政策研究。该项目组已在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组织秘书处所在的德国波恩市设立了办事处,组建团队开展相关工作。
“一带一路”国家光伏市场广阔。2014年至2018年,中国企业在沿线国家投资了总计近12.6吉瓦的光伏和风电项目。其中,中兴能源在巴基斯坦旁遮普省投资建设的光伏电站工程,是2015年习近平主席在巴基斯坦进行国事访问期间启动的中巴经济走廊项目。该项目总规模900兆瓦,2016年已建成300兆瓦,是巴方目前最大的光伏电站。据国际能源署预测,2016-2040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电力需求年均增长率约为3.2%;到2040年,年均新增装机将超过8000万千瓦,成为全球电力增长需求最快的区域。
四、相关政策建议
一是建议科技部设立专项研发资金,支持可再生能源与生态修复之间的科学研究。支持组建国内研究团队,与联合国就光伏促进生态恢复进行全球学术评估报告。对以往建于荒漠等退化土地中的光伏电站进行综合生态效益评估,并规定今后的平价基地光伏项目应当按照生态修复规程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并设立生态监测系统。与UNCCD联合开展可再生能源促进荒漠治理专项行动,组织“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到中国学习可再生能源促进荒漠治理的经验。
二是建议加强教育培养方面的合作。设立可再生能源促进荒漠化治理专项,鼓励发展中国家派遣硕博士留学生、博士后、访问学者来华留学或交流,鼓励相关的短期培训和夏令营等。清华大学在现有与UNCCD签署的详解备忘录的基础上,积极邀请国际高校和研究机构加入研究,筹建可再生能源促进生态恢复国际产学研联盟,与国际国内产业部门和机构进行更广泛的合作。
三是建议开展商务和金融方面的合作。鼓励在现有南南合作基金中设立“一带一路”国家可再生能源促进生态恢复专项基金,用于对非洲等一带一路国家试点示范项目进行研究、设计和综合评估。设立专项资助相关项目研究;发起可再生能源促进生态恢复产业基金,邀请国家电投、中信集团、保利集团、中石化等具有较大海外投资的央企,以及通威、隆基、天合光能、正泰等国内领先的光伏制造企业加入。
研究支撑: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周宏春
清华大学能源转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何继江、何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