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在“30·60” 双碳目标要求下,可再生能源将迎来黄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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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末,国家能源局公布,202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9.34亿千瓦,其中光伏发电装机2.53亿千瓦。这充分说明,去年我国可再生能源持续保持高质量发展。今年在“30·60” 双碳目标要求下,将出台更多积极的规划与政策,可再生能源将迎来黄金期。

那么,1月还有哪些政策值得关注呢?能环宝对相关政策进行了梳理。

国家层面政策

一、国家发改委:推进能源体系清洁低碳发展,加快光伏和风电发展

1月19日,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家发改委将会同各地区各部门,推进能源体系清洁低碳发展,稳步推进水电发展,安全发展核电,加快光伏和风电发展,加快构建适应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新型电力系统,完善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推动低碳能源替代高碳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同时,推动能源数字化和智能化发展,加快提升能源产业链智能化水平。

简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确定为2021年八大重点任务之一。国家发改委表示,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抓紧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推动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二、财政部长刘昆:支持优化能源结构,增加可再生、清洁能源供给

1月20日,财政部公布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刘昆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刘昆表示,2021年财政工作将坚持资金投入同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大力推动绿色发展。巩固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成果。推动重点行业结构调整,支持优化能源结构,增加可再生、清洁能源供给。研究碳减排相关税收问题。

简评:在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积极财政政策下,可再生、清洁能源被放在优先发展位置,这充分说明国家支持绿色发展的决心。

三、国家发改委发布《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

1月2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同意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据了解,西部多个地区将大力推动风力、光伏发电场建设及运营,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技术开发及生产,太阳能发电系统制造等产业纳入鼓励类目录。

简评: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是西部大开发的重要政策之一。《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界定了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的产业范围,是企业能否享受该政策的重要依据。

地方层面政策

一、甘肃酒泉:主攻千万千瓦级风电、光伏光热项目,加大平价风光电开发力度

1月13日,《酒泉日报》发布酒泉“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文件要求,倾力培育新能源产业基地。坚持“基地化推进、大电网外送”思路,加快建设风光水火核多能互补、源网氢储为一体的绿色能源体系,主攻千万千瓦级风电、光伏光热、电网升级、调峰电源、储能装置等八类工程,集中精力做大产业规模,做优发展质量。加大平价风光电开发力度,力争新增电力装机2000万千瓦以上。

二、北京丰台征集2020年节能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分布式光伏项目可申请

1月14日,北京市丰台区发改委发布公开征集丰台区2020年节能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通知,支持范围:节能示范工程、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项目(浅层地温能、中深层地热能、再生水源热泵、余热热泵等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获得市级能效领跑者的用能单位以及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项目。

三、西藏十四五规划建议:加快推进“光伏+储能”研究和试点,大力推动“水风光互补”

1月14日,西藏自治区印发“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文件指出,加快电源、电网、油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清洁能源规模化开发,形成以清洁能源为主、油气和其他新能源互补的综合能源体系,2025年建成国家清洁可再生能源利用示范区。加快推动金沙江上游(藏川段)清洁能源外送通道建设。水电建成和在建装机容量突破1500万千瓦,加快发展光伏太阳能、装机容量突破1000万千瓦。科学开发光伏、地热、风电、光热等新能源,加快推进“光伏+储能”研究和试点,大力推动“水风光互补”,推动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和电气化走在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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