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延安市发改委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全市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通知》,就新能源资源高效开发利用,促进全市新能源产业发展等方面给出指导意见。
根据文件,延安市2021年拟申报保障性并网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规模200万千瓦,采用竞争性优选评分配置项目指标,未进入项目规划库的不得参与指标申请。根据评分细则来看,企业能力占比30%,各项前期工作的手续获取占比50%,技术先进性与土地集约化利用占比20%,上述评分规则与陕西省此前下发的2021年风、光项目开发指导意见一致。
但需要注意的是,延安市文件还另外给出了加减分的评选规则。项目开发企业“十三五”以来在延安市有非可再生能源产业投资的可加分,最多加30分。申报企业新增引进或自主投资的非可再生能源产业投资则按投资进度也可加分,前期产业落地手续办理可加25分,产业投资额每1亿元可加1分,最多可加30分,即意味着企业申报通过产业配套最多可加85分。另外,“十三五”以来在延安市获得指标但未建设的,每10MW减1分,最多可减10分。
该文件在给出2021年项目开发指导意见的同时,也对延安市的往期未建成风、光项目进行核查清理。对于获得国家风电光伏建设指标未开工建设的、与县区签订资源开发协议有效期2年以内未开展前期工作的、超过2年仍未获得指标的资源开发协议均废除。
关于项目并网方面,2021新增保障性光伏项目需在2022年年底前建成并网,风电项目需在2023年年底前并网,逾期未并网的指标废除并纳入陕西省失信“黑名单”。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10日。
7月20日,延安市发改委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全市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通知》,就新能源资源高效开发利用,促进全市新能源产业发展等方面给出指导意见。
根据文件,延安市2021年拟申报保障性并网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规模200万千瓦,采用竞争性优选评分配置项目指标,未进入项目规划库的不得参与指标申请。根据评分细则来看,企业能力占比30%,各项前期工作的手续获取占比50%,技术先进性与土地集约化利用占比20%,上述评分规则与陕西省此前下发的2021年风、光项目开发指导意见一致。
但需要注意的是,延安市文件还另外给出了加减分的评选规则。项目开发企业“十三五”以来在延安市有非可再生能源产业投资的可加分,最多加30分。申报企业新增引进或自主投资的非可再生能源产业投资则按投资进度也可加分,前期产业落地手续办理可加25分,产业投资额每1亿元可加1分,最多可加30分,即意味着企业申报通过产业配套最多可加85分。另外,“十三五”以来在延安市获得指标但未建设的,每10MW减1分,最多可减10分。
该文件在给出2021年项目开发指导意见的同时,也对延安市的往期未建成风、光项目进行核查清理。对于获得国家风电光伏建设指标未开工建设的、与县区签订资源开发协议有效期2年以内未开展前期工作的、超过2年仍未获得指标的资源开发协议均废除。
关于项目并网方面,2021新增保障性光伏项目需在2022年年底前建成并网,风电项目需在2023年年底前并网,逾期未并网的指标废除并纳入陕西省失信“黑名单”。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