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了《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装机规模达30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
在电源侧,大力推进电源侧储能项目建设,推动多能互补发展,规划建设跨区输送的大型清洁能源基地。在电网侧,积极推动电网侧储能合理化布局,围绕重要负荷用户需求,建设一批移动式或固定式储能。在用户侧,积极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鼓励围绕分布式新能源、微电网、大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设施、工业园区等其他终端用户,探索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在储能市场方面,提出明确新型储能独立市场主体地位,健全新型储能价格机制。鼓励储能作为独立市场主体参与辅助服务市场。鼓励探索建设共享储能在并网方面,明确储能备案并网流程,鼓励对用户侧储能提供“一站式”服务。在标准方面,健全储能技术标准及管理体系推动建立储能设备制造、建设安装、运行监测等环节的安全标准及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