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企业价值系列之四【偿债能力】篇,共选取19家光伏辅材企业作为研究样本。
企业偿债能力是指企业用其资产偿还长期债务与短期债务的能力。静态的讲,就是用企业资产清偿企业债务的能力;动态的讲,就是用企业资产和经营过程创造的收益偿还债务的能力。
评价指标有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以及现金流量比率,并以近五年经营数据作为参考。数据基于历史,不代表未来趋势;仅供静态分析,不构成投资建议。
从近五年资产负债率来看,福斯特、金博股份、明冠新材、安彩高科等4家企业在30%以下,其中金博股份平均资产负债率15.98%。金博股份主要的生产模式为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化研制并生产;公司以订单生产为主,同时辅以市场预测信息安排生产。
从近五年流动比率来看,福斯特、金博股份、明冠新材、通灵股份、安彩高科、赛伍技术、宇邦新材等7家企业超过2,其中明冠新材平均流动比率为3.29。明冠新材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组织生产。公司自主生产产品流程及其主要环节如下:(1)订单接收;(2)订单评审;(3)生产计划的组织实施;(4)生产实施和质量控制;(5)产品的运输和发货。
从近五年速动比率来看,金博股份、福斯特、明冠新材、通灵股份等4家企业超过2,其中通灵股份平均速动比率为4.34。通灵股份生产主要采用“以销定产+合理库存”的模式,具体生产流程为:销售中心提供销售订单,运营中心负责原材料采购,技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制造中心负责根据客户订单要求制订生产计划并进行生产,品质中心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及验收,并办理入库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