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A股上市公司闽东电力(000993)发布了关于董事长变更的公告称,陈凌旭先生已卸任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仅保留党委书记一职。此外,公告还确认,陈凌旭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
同时,黄建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并接任法定代表人,其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此次人事变动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
福建最大的电力股份制企业
公开资料显示,闽东电力,即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1998年12月成立,该公司由闽东老区水电开发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合并全区各县市(除古田外)所属国有小水电企业设立,主营水电开发、电力生产与销售,于2000年7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是福建省最大的电力股份制企业,也是宁德唯一的国有上市企业。
在股权方面,第一大股东为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47.31%股份,第二大股东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6.58%股份。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宁德市国资委。
关于业务布局,该公司旗下的水电站主要分布于福建省宁德市下辖的各县(市、区),除古田县外,均设有水电站。在电量销售方面,这些水电站主要向宁德市电力局或其下属的各供电公司提供上网电量,采取趸售方式进行交易。
在风力发电领域,该公司拥有四个控股风力发电场,其中三个位于宁德市境内,它们所生产的电量主要向福建省电力公司进行趸售。而位于吉林省的那一个风力发电场,则主要向吉林省电力公司进行电量趸售。
至于地产业务,改公司当前计划在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完成其存量地产的开发与销售后,逐步退出地产板块,将更多的资源和精力投入到电力主业的发展上,以实现更为聚焦的投资策略。
此外,就是光伏发电项目,这也是该公司积极拓展的新领域。
分布式当先 大举拓展光伏业务
近年来,受省内可用水电资源的限制,闽东电力开始积极拓展新业务,重点发展光伏发电、风电等新能源项目。
(一)与宁德市四个县签署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协议:2021年7月,闽东电力先后与宁德市的屏南县、柘荣县、古田县、周宁县签订了《新能源产业发展合作框架协议》,这些协议主要内容包括各县人民政府同意闽东电力在其县区域内开展集中式陆上风电及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并给予资源配置,支持闽东电力开展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
(二)与寿宁县签署战略合作协议:2021年12月,闽东电力与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人民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旨在共同开发光伏项目。
(三)福安市整市分布式光伏开发协议:2022年1月,闽东电力与福安市人民政府签署整市分布式光伏开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预计在“十四五”期间在福安市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等各类新能源项目装机容量约30万千瓦,总投资约12亿元。
(四)古田县鹤塘镇西洋村食用菌+光伏示范项目:2022年3月,闽东电力全资子公司闽电新能源公司拟授权其全资子公司古田新能源公司与古田县鹤塘镇政府、西洋村村委合作,投资开发古田县鹤塘镇西洋村食用菌+光伏示范项目。该项目工程规划总装机量约5.981MW;目前已经建成投产。
(五)福建白马船厂分布式光伏项目:2022年10月,闽东电力全资子公司福建闽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的福建省白马船厂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在宁德正式开工,项目总规划建设装机容量为5.994MW,并于2023年4月建成投运。这也是闽东电力首个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综合来看,上述项目展示了闽东电力在光伏领域的积极布局和发展战略,体现了其响应国家新能源政策,推动清洁能源转型的决心。
2023年5月,在投资者互动平台上,该公司曾表示,公司后续将重点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和竞争力,努力将闽东电力打造成为股东负责、具有竞争力的企业。
总之,目前闽东电力光伏业务进展良好,该公司正在通过技术创新和业务拓展,不断提升自身在新能源领域的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2023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3.21亿
在业绩方面,2023年前三季度,该公司收入和利润均实现显著增长,营业总收入达到13.95亿元,与上一年同期相比增长近两倍;净利润为3.21亿元,增幅超过50%。然而,报告期内,其毛利率和净利率同比有所下降。
在现金流方面,报告期末,该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减少,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有所增加,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小幅减少。自由现金流由正转负,上一年同期为1.79亿元,本期则为-1.57亿元。
在资产方面,存货和固定资产有所减少,而其他流动资产和应收账款增加。负债方面,合同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大幅减少,应付账款略有下降,长期借款略有减少。
总体来看,该公司在收入和净利润上表现出色,但现金流和部分财务指标出现波动,资产和负债结构方面仍需进一步优化。(光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