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网光伏讯,近日,无锡江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松科技”)在江苏证监局完成IPO辅导备案,辅导机构为国投证券。
资料显示,江松科技成立2007年,致力于太阳能光伏电池自动化设备的技术与研发,生产、销售、安装、技术服务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
2020年,江松科技研发高效N型TOPCon电池片自动化整线,电池AGV智能生产线;2021年退出PVD镀膜工艺设备;2022年推出硼扩炉工艺设备、高产能直流机型B/PSG二合一设备;2023年推出激光辅助烧结(LECO)设备、湿法设备、电池整线设备;2024年推出电池间隙反光膜自动贴膜机、激光选区减薄设备、组件整线设备。
目前,江松科技客户覆盖行业主流电池企业,包括隆基股份、天合光能、晶澳科技、晶科能源、通威股份、中环股份、东方日升等。
2022年4月,江松科技完成Pre-IPO轮融资,由朝希资本战略领投,毅达资本、无锡高新投、领航创投等共同投资。当时,有相关人士预计江松科技将在2022年提交IPO申请,最终未能成行。
2024年,光伏生产设备企业逆势而上。据2024年前三季度报告显示,大部分光伏生产设备企业业绩均同比增长,是光伏产业链中表现最为亮眼的环节之一。
不过,在主链企业几乎均处于亏损背景下,如何收回款项已成为光伏生产设备企业在2025年的头等大事。此前,已有多个光伏生产设备企业起诉组件企业追回货款,江松科技也不例外。
2024年9月,中科云网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法院文件,控股子公司中科高邮于近日收到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电子送达的《传票》、《民事起诉状》、《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件,江松科技以买卖合同纠纷为案由对中科高邮提起诉讼,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法院冻结中科高邮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据悉,2023年6月16日,江松科技与中科高邮签订《购销合同书》,由中科高邮向江松科技采购生产设备若干台,合同总价款为3,018万元。
合同约定付款时间为合同签订后支付30%首期款,发货前15个工作日支付30%发货款,安装验收后3个工作日支付30%安装调试款,质保期满1年支付10%质保金。江松科技诉称设备均已生产完毕,在仓库等待中科高邮提货,至今中科高邮仅支付首期款 905.40万元,未支付发货款905.40万元,并对其余订购设备逾期不予提货且不给予原告回应。
2024年,江松科技还与另一家光伏企业沐邦高科发生诉讼,同样是因设备款项问题,不过在今年1月8日,沐邦高科已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沐邦近日收到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诉前调解。